“我被套路了!”杭州多名房东肠子悔青

“我碰到房屋出租陷阱了!被套

怎么办?”

近日,州多杭州萧山房东小孙

向潮新闻·钱江晚报“记者帮”咨询。名房



小孙的东肠房子

她告诉记者:“去年6月房子交付,想赶紧出租,悔青就加了很多中介微信。被套有一名安家找房的州多中介刚加上微信就让我签一份电子合同,当时没多想,名房以为是东肠房屋上架到中介平台要走的流程。签完才发现合同内容不对劲,悔青我立即要求取消这份合同。被套”

但去年底,州多她收到安家找房一条短信“告知函”,名房要求小孙赔偿24960元的东肠违约金。

4月29日,悔青她接到萧山区法院调解员的电话,询问其是否接受调解。小孙说:“和调解员聊了才知道,我不是个例,类似的案例很多。所以我决定不调解,要应诉。”

没看清条款就签“霸王合同”

多名房东要赔付违约金

小孙的房子在萧山区市北保利潮起云上府,去年6月精装修交付。她一收房就迅速配齐了家具,还打好了柜子,为的就是出租时更有竞争力,租金可以更高些。



小孙的房子

“交付前后天天有中介来电话问是否出租,我当时的心态是,就等着看哪个中介先把我房子租掉。”小孙告诉记者。

她说:“安家找房的中介来电时称,通过他们平台帮我租出去,出租后才收管理费,年租金的10%。我理解为那就是佣金,房子租出去才需要给中介佣金。”

记者从小孙的聊天记录里看到,2023年8月16日,小孙在通过安家找房一位中介小杨的微信后,对方发了公司营业执照,小孙发了身份证照片,随后中介就发来一份电子合同的签约链接,要求小孙签约。



“当时确实没仔细看合同。此前,我也签过贝壳、我爱我家的房源上架到中介平台的电子合同,以为是正常流程。”小孙告诉记者,“签完才发现根本不是房屋上架合同,而是出租托管合同。而且也不是租出去才要给中介佣金,是一旦签了合同就要给中介10%管理费,哪怕没找到租客也要付。这些内容和电话里说的完全不一样,相当于诱骗我签合同,等着我违约,再让我付违约金。我当时要求取消合同。但中介说合同生效了,如果要单方面违约,要赔偿违约金。”



2023年12月6日,对方中介公司通过手机短信给小孙发了告知函,称小孙未将房源交给他们,构成违约,要赔委托月出租价的2倍作为违约金,共计24960元。

小孙的遭遇不是个例。在裁判文书网上,记者看到“杭州安家找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”相关的撤诉文书有两条。



记者联系到其中一位撤诉的吴先生。他告诉记者:“我也是因为没看清合同被骗了。他们利用高租金、快速出租的名头收房,吃准房东不会逐字逐句看合同条款,等签完才发现是‘霸王合同’,但也来不及了。”

“合同里只约定了甲方违约要赔违约金,但乙方可以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。一开始说的快速出租,实际也根本没下文,他们就等着收违约金。”吴先生坦言,“后期维权成本太高。他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,考虑到后续请律师还要花不少钱,我也没经验,所以当时他们一起诉我,我就认栽接受和解赔钱,也算吃一堑长一智了。”

品牌中介说

我们不会有这样的合同条款

记者从签订合同中看到,其中一条是“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,该房屋还未有承租方承租的,如任何一方解除本协议的,包括但不限于在3日内拒绝交房、私自拆除乙方按装的门锁等阻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,则视为违约。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委托月出租价的2倍作为违约金”。



还有一条是“甲方可自行通过其他渠道登记出租,但需要在乙方在线平台完成签约,租客入住后的管理交由乙方负责;如未在乙方平台签约或者未交乙方管理等情况视为甲方违约;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委托月出租价的2倍作为违约金”。

对于这些合同条款,小孙说:“在签约前,中介根本没提。条款都是针对房东违约的赔偿条款,没有约束乙方的条款。针对乙方的服务,合同里只写了:乙方应努力通过市场流通渠道,尽快寻找合适的承租方早日出租。合同时间是2023年8月18日~2025年8月17日,按照这份合同,相当于合同期内的两年,中介不把房子租出去,还能收管理费,也不算违约。”

中介平台贝壳找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:“我们收房需要预约勘察房屋,然后和业主面谈,再拉取合同等,需要3~7天时间。”

我爱我家鼓楼店店长余骏也告诉记者:“正常流程是权利与义务都聊清楚之后再签合同,不可能刚加上微信就要签合同的。”

对于安家找房的合同条款,贝壳和我爱我家均表示:“我们的合同不是这样定义的,都是相互制约,有很多针对乙方违约的赔偿条款。”

记者连续多日拨打安家找房联系电话,均未打通。天眼查上可以看到,安家找房的司法案件记录有11条。

律师建议

主动提诉撤销合同

出租房屋尽量找品牌中介

浙江九段律师事务所的袁溪洋表示,中介仅仅是打了语音电话口头说了要帮房东出租,并提出高租金、快速出租的利益诱惑,但对于合同内容,尤其是事关出租人利益的合同义务,以及中介方的违约条款部分,都没有做出详细的说明。作为该领域更具有丰富经验的一方,反而利用了其优势地位,诱导出租人签订有可能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,并利用违约条款胁迫出租人履行合同,甚至向法院提诉要求其支付高额违约金。且不论违约金金额是否合理,中介公司通过“忽悠”出租人签订合同,再要求支付违约金,本质上形成其牟利的商业模式。

袁溪洋说:“作为不小心签约的房东,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在合同签订一年内主动提诉,要求撤销合同。”

她指出,这个案件主要的争议就在于合同效力。中介可能口头都讲得蛮好,但是合同内容完全不是他讲的样子,会要求出租人承担更多的义务,获得不对等的权利,那么这个合同就可能是“可撤销的合同”。

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、以欺诈手段实施、受第三人欺诈、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。对于可撤销的合同,当事人可以选择依约履行,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,期限是合同订立后的一年。

小孙的经历也给其他通过中介出租房屋的房东提了一个醒,尽量要找品牌中介,同时对于合同条款,一定要看仔细,不要盲目签约。

来源:潮新闻 记者 印梦怡